曲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Date: 2015-03-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推进我校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把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
第三条 工作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工作原则。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发现、早培养的工作思路,把优秀青年教师、本科生、研究生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核,全程问责,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
第五条 入党启蒙。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对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的青年教师和高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联系培养。各学院党组织要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向他们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党员的政策,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他们参与班级活动、团组织生活、军训等工作的表现,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
第六条 做好培养教育衔接工作。新生入学(教职工调入)后,要及时接转和审核申请入党人的培养考察材料。入学(调入)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以档案中的书面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为准),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需再次提出申请。党支部要继续对他们提出政治上的要求,及时给予关心和鼓励。
第七条 个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由党支部负责人受理。要及时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妥善保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原始材料。
第八条 安排谈话。党支部应在接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派正式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思想动态,肯定和鼓励其在政治上的进步,指出今后努力方向,使其明确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可对照党章规定,在综合分析入党申请人情况并听取有关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将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其中,教工应在本单位选择适当方式公示,学生应在所在班级、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等同时公示(下面涉及公示的均按本条要求执行)。
要及时指导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建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将支部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的相关材料随时整理,归入档案。
第十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工作热情的正式党员担任。
对于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负责人或党员专家教授担任培养联系人;对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教师、政治辅导员或优秀党员学生担任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工作。主要任务是:了解被联系人的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入党动机等;经常与被联系人谈心,掌握其思想、工作、学习进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养教育,要求其定期汇报思想,帮助其尽快成熟;对被联系人进行广泛深入的群众调查;及时填写被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对被联系人的考察情况,提出加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在被联系人入党条件比较成熟时,要及时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并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定期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探索实行分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党总支负责举办学院分党校学习班,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明确怎样争取入党。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党支部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和调整。通过对学习、工作、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的了解,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业务工作)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组织纪律观念和入党动机等,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对于表现较差、动机不纯、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调整出去。
第十三条 党校培训。党支部应推荐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重点抓好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形势任务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的宗旨、理想信念、党员的使命等方面的教育,严格要求培训对象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入校前参加其他基层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本科生,入党前仍要参加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入校前参加基层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职工和研究生,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无需再次参加我校培训,超过三年的仍要参加。
第十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离校时,其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含申请书、培养考察写实簿、党校学员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五条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表现突出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 发展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
2.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入党动机端正,愿望迫切;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严于律己,明礼诚信,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生发展对象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30%且学习成绩排名居班级前50%,或学习成绩排名居班级前30%且综合测评排名居班级前50%。研究生学习成绩在同一专业、科研情况在同一年级原则上应居前50%以内。(成绩排名可为最近两学期的排名,也可为发展前所有学期的总排名)
(2)本科生获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称号之一或三等以上奖学金。研究生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之一或研究生单项奖。
第十七条 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见义勇为或在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要求(放宽限度根据实际情况报党委组织部确定)。前一个学期内存在课程考试不及格、在学校党校结业考试中有作弊情节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第十八条 民意测验。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要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赞成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民意测验的具体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第十九条 团员“推优”。确定共青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应当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应定期向团支部通报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团支部要定期按规定程序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
第二十条 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自传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和思想演变过程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政治审查。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函、外调材料须由乡镇以上党委(或相当一级党委)盖章方为有效。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二条 预审。党支部应及时将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报送党总支。党总支要召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预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的方式,重点审查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提出是否同意发展的意见,教工发展对象还可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防止“带病入党”。各党总支将通过预审的学生发展对象情况填入《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呈报表》,报党委组织部复审。通过预审的教职工发展对象,各党总支将其入党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发展对象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4.党校学员登记表
5.综合政审材料
6.自传
7.学习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加盖学院或研究生处公章)
8.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上述第7项、第8项要求仅限学生发展对象。
第二十三条 党总支应及时将通过审查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第二十四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具体程序主要包括: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组织召开党支部大会;报党总支审查;报学校党委审批;安排预备期考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成长经历、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对具体要求作详细说明。认真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向党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六条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如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未超过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两名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对其能否入党提出明确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公示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5.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6.党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7.全体党员对支部大会决议草案进行讨论、修改、补充,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形成正式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等),讨论的意见和结论以及对发展对象的希望和要求,支部大会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出席情况和表决情况)。
8.发展对象表态。
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应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入在《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将全部材料(含公示情况)报学校党委审批。
第二十八条 组织员审查谈话。学校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组织员应将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第二十九条 党委应在党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新党员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教职工发展对象工作变动前原则上不再发展入党,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再发展入党。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条 党总支要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通知本人,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与新党员进行单独谈话,针对每位新党员的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特殊情况无法单独谈话的,可集体谈话。
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具体程序为:唱(奏)国际歌;新发展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在领誓人领读下,逐句跟读誓词,结尾宣誓人自报姓名;新发展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预备党员在加强组织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努力方向,采取切实措施,改正自身不足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要将教育考察情况和意见如实填写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中。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半年递交一份书面小结),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犯有严重错误或违法违纪,经逐级审核和学校党委批准,在预备期间即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五条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党支部在作出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前,一般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意见。
3.进行公示。
4.党支部委员会审查相关材料,形成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初步意见,做好支部大会准备工作。
5.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填入《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
6.党总支审查并填写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第三十七条 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工作、学习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情况。
2.党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全体党员对预备党员一年的表现进行评议,充分发表意见。
4.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5.党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6.全体党员对支部大会决议草案进行讨论、修改、补充,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形成正式决议。党支部大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结论,支部大会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出席情况和表决情况)。
7.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表明态度。
第三十八条 预备党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某种缺点,在预备期内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
2.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表现一般,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3.入党后犯有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教育和考察的。
第三十九条 党总支及党支部无故延长报批时间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故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复议通过后,报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第四十条 党委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党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对象谈话,进行勉励,提出要求。
第四十一条 预备党员完成转正手续的或在预备期间离校的,党支部均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妥善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应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按规定及时为毕业离校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要求,充分论证、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对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安排意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年底向学校提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分析报告。
第四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一批党性强、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组织员,配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十五条 加强对党务干部和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四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要结合本细则,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制定相应地工作制度。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等不正常现象。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和说明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2 013年6月7日
曲阜师范大学党校学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0000.00 |
民族 |
汉族 |
像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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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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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学 历 |
本科在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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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入 团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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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入党申 请书时间 |
入学年十月 |
培养联系人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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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励 |
校级以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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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党 团组织的 何种培养 教 育 |
团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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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推 荐 意 见 |
同意推荐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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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及党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呈报表
填报总支(盖章): 填报人数:共 人 成绩计算区间: — 学年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级 |
专业班级 |
申请入 党时间 |
党校培训合格结业时间 |
学习成绩名次 |
综合测评 名次 |
评奖评优情况 |
民意测验 情况 |
填写说明:1、党支部将本学期拟发展的对象情况填写此表,党总支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查。未列入此表的本学期一般不予发展。2、“学习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两栏按照“名次/班级总人数”的方式填写。3、“评奖评优情况”一栏选取最主要的一项填写,写明时间、授予单位、奖励名称。4、“民意测验情况”一栏按照“赞成人数/应到人数”的方式填写。
发展党员公示
经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拟于近期发展×××、×××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为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男,×年×月生,文化程度、简历、所在单位和职务,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奖惩情况、…………
…………
公示时间为3天(×年×月×日)。如有意见,请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向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田凯
联系电话:0633-3980489
电子邮箱:732401415@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单位: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姓名: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制
年 月 日
(入学年10月)
说 明
1、此簿用于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它是党组织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及其思想、工作表现和组织考察情况的重要依据。所列各项要认真填写,做到严肃、准确、具体。培养考察写实栏等不够用或需新增项目时,可另加附页。
2、此簿由党支部保管。党支部(可委托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并填写,不向考察对象公开。发展过程中,此簿必须随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3、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调动工作时,党组织应及时将此簿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此簿请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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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个人 身份 |
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学生/退离休人员/其他 |
学历 |
本科在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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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日期 (学生填写) |
毕业日期 (学生填写) |
工作日期 (教师填写) |
不填 |
职称、职级(教师填写)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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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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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是否团员 |
是否加入其他党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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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提出入党申请(与封皮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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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Xxxx年~xxxx年,就读于xxx省xxx市xxxx小学 Xxxx年~xxxx年,就读于xxx省xxx市xxxx中学 Xxxx年~xxxx年,就读于xxx省xxx市xxxx高中 Xxxx年至今,就读于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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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与《入党志愿书》相同 |
称谓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职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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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确定入 党积极 分子的意见 |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 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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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联 系 人 培 养 考 察 写 实 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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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1) |
培养联系人签名不能代签;下一级党员不能给上一级签名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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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2) |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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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3) |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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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联 系 人 培 养 考 察 写 实 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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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4) |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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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5) |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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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记录 (6) |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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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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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民族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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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团内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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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
团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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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总 支 意 见 |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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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推荐意见表
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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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页培养联系人相同
培养联系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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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民意测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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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测评范围 (所在单位或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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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验时间(具体到日) |
测验方式 |
□无记名投票(打钩) □举手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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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意 测 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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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班级应到人数: 人 单位或班级实到人数: 人 请假人数: 人
参与测验的人员中,赞成的有 人,反对的有 人,弃权的有 人。 赞成的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是 □否
考察人员签名: 党支部副书记 、 主席 党支部名称: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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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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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生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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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的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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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对象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曲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是 □否 2、是否同意培养联系人意见、支部委员会意见: □是 □否 3、是否确认民意测验情况真实有效: □是 □否 4、政审是否合格: □是 □否 其他意见和建议: 无
党总支名称: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 负责人签名: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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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公示对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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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示地点 |
C楼九楼大厅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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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要内容 |
(公示原文请黏贴于此表左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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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主要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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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反馈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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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 |
公示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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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 受理人签名:副书记签名 |
支部书记签名:副书记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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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党总支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XX同志的综合政审材料
XX,男,汉族,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人,现为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XX级XX班本科学生,于XX年XX月在XX省XX市XX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于XX年XX月首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个人简历:
XX年XX月——XX年XX月,就读于XX省XX市XX小学
XX年XX月——XX年XX月,就读于XX省XX市XX中学
XX年XX月——XX年XX月,就读于XX省XX市XX中学
XX年XX月至今,就读于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根据党组织审查认为,XX同志拥护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并有深刻体会。该同志自担任学生会体育部副部长以来,工作勤恳认真,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于10—11学年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称号,11—12学年获“一等奖学金”荣誉称号。党组织于XX年XX月推荐其参加了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第XX期党校学习班,成绩合格。
经过内查外调,院学生党支部认为XX同志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无重大历史问题,政治历史清白。
鉴于以上情况,党支部认为XX同志基本具备了一名党员的条件,政审合格,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希望该同志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学生党支部
年 月 日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XX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草案)
XX,女,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人,现为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XX级XX班学生。
XX同志积极学习党的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有深刻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自担任宣传部部长以来,工作认真踏实,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曾获“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综合政审合格。
本支部共有党员 人,其中正式党员 人,实到正式党员 人。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XX同志加入党组织。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学生党支部
年 月 日
调查材料证明信
党组织:
贵单位 同志系我校 学院(系)
同志之 ,特来函了解该同志的情况。请贵单位写一证明材料,并加盖乡镇或局以上党委公章,连同此件一并寄回。
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 年 月 日
附:调查提纲
1、个人经历、现在职业、政治面貌及现实表现。
2、在“文革”、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的表现。
3、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态度及表现。
4、有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5、家庭其他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历史或现在情况)。
来信请寄:曲阜师范大学 学院(系)党总支
邮编:273165
总体要求:
1.填写态度端正。部分细节以支部书记所讲为准!
2.用黑色墨水或黑色碳素笔工整填写,不得使用涂改液。
3.不明确的地方向党支部组织委员问清楚后方可动笔。
中国共产党
入 党 志 愿 书
(范例)
申请人姓名
说 明
一、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将表内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存入本人档案,没有档案的,由基层党委保存。
誓 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姓名 |
××× |
性别 |
男 |
正面免冠照片 (2寸)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年月 |
19XX年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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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XX省XX市 |
出生地 |
XX省XX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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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本科在读 |
学位 或职称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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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或职业 |
XX大学XXXX学院2011级学生(任班xxx/学生会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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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市×××区(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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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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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
专长非爱好。如果没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就不填。以免出现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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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志 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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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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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注意:不写此致敬礼!写满这一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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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经 历(包括学历) 注:本人经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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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
证明人 |
××年××月 |
××年××月 |
××省××县××小学学生 |
刘×× |
××年××月 |
××年××月 |
××省××县××中学学生 班长 |
杨×× |
××年××月 |
××年××月 |
××省××县××高级中学学生 |
贾×× |
××年××月 |
至今 |
××大学××学院学生 班体委 |
王×× |
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1989年12月在××省××县××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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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 |
无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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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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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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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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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年评奖评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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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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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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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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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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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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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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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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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 |
关系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单位、职务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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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 |
××× |
××年××月 |
中共党员 |
与函调证明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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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 |
××× |
××年××月 |
群众 |
××省××县××镇 ××村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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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
××× |
××年××月 |
共青团员(28岁以下) |
××高级中学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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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
祖孙 |
××× |
××年××月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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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 |
××× |
××年××月 |
群众 |
××省××县××镇××村务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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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甥 |
××× |
××年××月 |
中共党员 |
××省××县招待所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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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问 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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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或盖章 × × × (按手印,右手食指)200×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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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意见 |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写明单位、年级、职务
签名或盖章 ×××(签字、按手印)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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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系教师
签名或盖章 ××× 200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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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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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决议填写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系教工党支部于2004年5月20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申请。经支部审查,×××同志本人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任何问题,现实表现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本支部共有党员18名,其中正式党员15名,预备党员3名,今天全部到会。经举手表决,有表决权的 15名党员一致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 ××××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 200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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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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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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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
单 位
姓 名
年 月 日(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日期)
(盖党总支章)
说 明
1、此簿用于基层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写实。它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情况及其思想工作表现和组织考察情况的重要依据。所列各项要认真填写,做到严肃、准确、具体。写实栏不够用,或需新增项目的,可附页填写。
2、此簿由党支部保管。由支部(也可委托党小组或培养人)负责考察并填写,不向考察对象公开。在转正时,此簿应随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3、本人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及时将此簿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此簿不存入本人档案,转正后,由审批党委另行保存。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情况
同志于二○(入党志愿书10页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由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批准为 党员。其 期自二○ 年 月 日始。(志愿书10页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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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时 的 主 要 优 缺 点 |
确定为预备党员日期
支部书记 副书记签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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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考 察 写 实 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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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谈话记录 一 |
培养谈话人签名不能代签 培养谈话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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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谈话记录二 |
培养谈话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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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谈话记录三 |
培养谈话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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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谈话记录四 |
培养谈话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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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不填写此栏) |
可以不填
党小组 小组长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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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情况 |
支部大会通过xx同志按期转正
党支部 支部书记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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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审查及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不设支委会的填写支部大会讨论意见) |
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党支部 支部书记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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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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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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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于二○ 年 月 日由中共 委员会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其党龄自二○ 年 月 日始。 |
|
备
考 |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经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拟批准×××、×××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为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加强对党员转正工作的民主监督,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拟转正对象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女,﹙×年×月×日生﹚。所在单位和职务,入党时间,…………
…………
公示时间为3天,﹙×年×月×日﹚。如有意见,请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向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田凯
联系电话:0633-3980489
电子邮箱:732401415@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曲阜师范大学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电气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确定预备党员表决票(票样)
发展对象姓名 |
符 号 |
说明:(1)发展对象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2)对发展对象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请划“×”;弃权的划“0”。(3)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4)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票样)
预备党员姓名 |
符 号 |
说明:(1)预备党员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2)对预备党员转正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请划“×”;弃权的划“0”。(3)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4)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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