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工学院关于给予沙东铭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Date: 2025-07-02
在2025年6月29日上午的《控制系统与仿真》课程考试中,发现如下违纪行为:
沙东铭,学号2024230985,工学院,数学专业2024级硕士研究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根据曲师大校字[2014])111号《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22])51号《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63号《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沙东铭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即日起生效。
该同学该门课程重修,本场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工学院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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