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Date: 2018-06-22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及“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情况,今年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暂时按照省内、省外分批进行。转往省内的全部通过灯塔系统网上转接,转往省外的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形式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类型
1、对已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于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保留组织关系不超过两年。党员回国后,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关于规范党员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组织部网站“组织工作”栏)。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1、组织关系转移到山东省内
毕业生党员要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的党组织全称,学院将相关信息汇总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省内转移”中,由各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直接转出。
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后,毕业生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90天)前往所去单位报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后从“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系统中发回回执,由学院管理员接收后打印存档。
2、组织关系转移到山东省外
毕业生党员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准确核实接收组织关系的组织部门名称和转往支部的具体名称。
学院将相关信息汇总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省外转移”中,由各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申请(介绍信题头填写“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后通过后,由组织部到济宁市委组织部集中领取毕业生党员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领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在规定时间内(最长90天)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往所去单位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单位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交由毕业生党员前往所去单位报到。报到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邮寄回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存档,由各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考取本校研究生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参照山东省内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跨学院升研的由现所在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直接调整至新支部。本院升研的由所在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完成支部调整。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安排
1、6月15日前,核对和采集信息。各单位认真核对“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中毕业生党员人数、信息是否准确,如:正式还是预备、手机号码(要求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后再换号码)、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人可以改成辅导员老师)等信息。
组织毕业生党员采集信息:
(1)文字信息采集。分“省外”、“省内”、“本校升研”三类,准确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图片信息采集。已经考取研究生的,要将调档函拍照采集;已经签署工作合同或三方协议的,且党员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与工作单位一致的,要将合同或三方协议拍照采集;其他党员需要到党员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一般要具体到党支部)开具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证明,并拍照上传。需要注意的是,该证明应由证明人签字,证明人是指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支部书记或工作人员。实在不能提供证明的可以由学生本人写一个包括接收党组织规范全称的说明上传。
2、6月18日前,信息审核、反馈和确定。各单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曲阜科技楼804室;日照会馆2232室)审核。组织部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至各学院组织关系转接的负责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信息。
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定稿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主题请注明“XX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定稿”(qfnuzzb@163.com),并将纸质版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分省内、省外、本校等几类,分别打印)。
3、6月20日前,学院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完成网上转接。各学院尽量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学校相关操作,如有问题便于与毕业生党员当面沟通。组织关系去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先将相关信息采集准确并从网上转到济宁市委组织部后,由学校组织部到济宁市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4、6月25日前,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要妥善有序地发放介绍信,务必在学生领取时做好签名登记,同时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主动到组织关系接收组织部门(即介绍信抬头所写的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5、9月底前,收集录入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于9月底前将收齐,由各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将回执单拍照,录入“灯塔——党建在线”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一般不需要纸质回执,网上转接完毕后会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18年6月份。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
2、因2017年6月中下旬发展的党员转正时间正好与毕业离校时间冲突,为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请相关学院提前谋划,做出方案,妥善处理好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
3、各单位要将《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附件2)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手中。
二、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1、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共产党员。
2、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问题,党组织要明确告知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要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常识,告知其应该如何做,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1、为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考察记录,填写到《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中,随同《入党志愿书》及其他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2、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各党支部要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对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转交工作。要建立登记簿,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转交过程中的登记工作。要仔细检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要注意审查《入党志愿书》中各相应栏目的签字盖章是否完备。所有材料密封后应由整理人、负责人在档案材料登记簿上签字,避免漏装、错装或遗失等情况发生。
毕业生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登记表等;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登记表等。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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