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Date: 2018-03-14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递交入党申请书

①本人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②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妥善保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原始材料。

2、安排谈话

党支部应在接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派正式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备案

递交入党申请书者,经过半年以上的考察,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程序为: ①党员推荐。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推荐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②工会组织“推优”。分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优;③团组织“推优”。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优;④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还要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⑤公示;⑥对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学校党委备案。

4、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②党总支(党委)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③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及时填写《培养教育考察记实簿》。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可按以下程序确定发展对象:①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②听取党员的意见,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座谈会,由培养联系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④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主持召开群众座谈会,安排专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⑥公示;⑦报学校党委备案。

2、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由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3、政 审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4、集中培训

党委组织部(党校)每学期举办一次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5、递交自传

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自传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和思想演变过程等内容。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预 审

①党支部委员会审查;②学校党委预审。党总支(党委)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有关材料报学校党委预审;③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①党支部详细讲解《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要求,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②党支部严格审查填好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

①发展对象逐一宣读《入党志愿书》;②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报告综合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讨论;⑤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⑥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须列席会议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

4、党总支(党委)审查

党总支(党委)在听取党支部汇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逐一审议。

5、组织员谈话

学校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组织员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6、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编入党支部

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新党员谈话,针对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2、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仪式由学校党委、党总支(党委)或党支部组织。

3、教育、考察

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考察,要将教育考察情况和意见如实填写在《培养教育考察记实簿》中。

4、转 正

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听取党小组、党员和群众意见;③党支部委员会审查;④公示;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须列席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⑥党总支(党委)审查。

5、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党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要与转正对象谈话,进行勉励,提出要求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